2007年6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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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得群发短信账号 卖与他人非法获利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朱晓燕

  本报讯  杭州临平大厦有限公司在移动公司办理了短信群发业务,一般每个月发送千条短信,费用在100元左右,但是去年4月,费用一下子激增到2万元。宁波的两家公司去年也碰到了同样的情况。经查,原来是这三家公司的群发短信账号和密码被盗了。昨天,杭州余杭区法院对这起新型盗窃案进行了宣判。
  临平大厦去年4月、5月的短信费用激增到2万多元和1万多元。而宁波市镇海顺安运输公司办理移动群发短信业务后,就一直没有使用过,但去年5月以来却产生了7万多元的费用。慈溪市鸿宇村茶文化博物馆在2005年7月开通移动短信群发,一般每月费用在600-800元,去年6月他们未发一条短信,费用却高达4万元。
  原来这都是27岁的临海人黄某作下的孽。2003年到2005年初,黄某在台州椒江移动公司工作期间,擅自复制了很多人的手机号码。此后,黄某辞职。2006年4月到6月,黄某猜解了短信群发软件的账号和密码,获取了短信群发权限,并先后盗取了临平大厦等3家公司的短信群发账号和密码。然后,他将这些账号和密码卖给他人,供他人群发短信。黄某从中获利7000元,却造成移动公司17万余元的资费损失。
  昨天,余杭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